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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民数记》中的拿细耳人条例

圣经《民数记》六章记载,耶和华吩咐摩西说:“你要吩咐以色列人,对他们说:无论男女,若许了特别的愿,就是拿细耳人的愿,愿意离俗归耶和华,他就要远离清酒烈酒,也不可喝任何清酒烈酒做的醋;不可喝任何葡萄汁,也不可吃鲜葡萄和干葡萄。在一切离俗的日子,任何葡萄树上所结的,甚至果核和果皮,都不可吃。”(民6:1-4)

拿细耳的字根是“分别”、“归主为圣”。拿细耳人是那些愿意把自己完全奉献给神的以色列男女,他们许了拿细耳人完全离俗的愿。

一,拿细耳人的条例

在《民数记》中,有对拿细耳人的三个规定:不可喝酒、禁止剃头发、禁止接触死尸。下面我们分条来看。

1.不可喝酒

背景为:本节用了好几个不同的字,来形容葡萄发酵制成的饮料。虽然有些用语可以形容其他原料酿制的酒,本段只用可以形容葡萄制品的字眼。可见 拿细耳人只限于禁戒葡萄制成的酒类饮料。这命令所针对的不是醉酒,而是一切的葡萄饮料。

成为拿细耳人要禁止喝酒,淡酒浓酒都不可以喝,甚至连酿酒的原材料都不接触。他们这样做是甘愿选择过简朴的生活,选择单单以上帝为乐。倘若我们要有真正的祭司职分,就必须从所有属地的快乐中分别出来。惟有完全从属地快乐和世俗享受分别出来的祭司职分,才能使主的恢愎得以广传。

同时,这也是在警戒、拒绝迦南城市种植的葡萄,葡萄象征有限的生活与更加严重的堕落行径,而是应该喜悦在旷野体验典型的简朴生活、单单仰望耶和华。施洗约翰就是很好的例子。

2.不可剃头

背景:主前九世纪一个腓尼基的碑文,记载某人向女神亚施他特还愿时,将剃下来的头发奉献。经文在此没有讨论头发剃下来要怎么处理,这一点十分重要。它不是如上述的碑文需要献上,也不是如其他文化需要安置在庙宇或圣殿中。所奉献的头发是未剃的,不是已经剃下的。对男性来说,头发象征男子气概和生殖能力。女性装饰头发,梳理整齐,以表美貌。头的周围和胡须边缘不可修剪的禁令,用语和描述割尽田角的利未记十九9~10相同。两处经文都和奉献有关──一个是给穷人,一个是给神。汉摩拉比法典对于作假见证之人的刑罚,是剃去他一半的头发。中亚述的法典则容许债奴的主人以拔发为惩戒。两条法律都暗示失去头发是耻辱。按照初民的想法,头发(以及血)是人生命精华的主要表征之一。

有人认为“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林前11:14)来说明拿细耳人甘愿为神受羞辱。不可剃头发,是表示拿细耳人把主权完全的交给神。他们在自己的头上没有自己的意见,完完全全顺服主的引导,按照主的吩咐来做。

但我认为,这样说法不完全正确,因为拿细人中也有女人,而长发是女人的荣耀。参孙名声狼藉的力量并非来自他头发的魔力,而是来自背后的奉献。所以当他藐视所许的愿时,他就失去了他的力量。只有活着的人头发才会生长,所以它变成拿细耳人在上帝面前活着的象征。如果这种生活以任何方式被亵渎,头发就要被剃掉,而续发的过程也是重新开始的过程。

一项我们必须学会的功课就是,如果我们在神面前许了愿,我们就必须忠诚的执行、遵守。否则主的祝福将要离开我们,就像参孙那样。耶稣在登山宝训中也同样说明:不要起火誓或者许大愿,而要“你们的话,是就是说是;不是就说不是”。所以,当我们许愿时,我们必须意识到我们正走在圣地上。

3.不可挨近死尸

被死人污染是礼仪上之不洁最普通、最无法避免的缘由之一。尸体本身是不洁净的,所以拿细耳人不能接近它。这样的事实强调奉献给神的人,不能爱父母、弟兄超过爱神,但不是让人断绝与父母弟兄之间的亲情(太10:36-39)。这里进一步提及的禁戒,是不要与死人接触,即使是最接近的亲属,也不例外。在利未记21章11节只记载大祭司不可接触死人。这点使对耶和华许愿更加可贵。我们由此想起耶稣对那些要向祂彻底委身,但又要先回去埋葬他们的死人,或者向人告别的人所说的话,祂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只管去传扬上帝国的道。”(路九59-60)跟随耶稣是走在圣地上,意味必须背起十字架跟从祂。这种代价是昂贵但美妙的。在第二节中的“许了特别的愿”的动词的基本意思,其实是去做一些美妙非凡的事情。我们天父的奥妙,就是当我们向祂付出委身的代价时,结果祂会把我们所作的变成最为美妙的事情。

二,拿细耳人犯罪之后的洁净条例

神不会对犯罪的人无端地定罪或刑罚,而是先追究犯罪的动机。对拿细耳人也是一样。神彻底报应他们故意犯的罪,但对那些无意中犯的罪,神也提供了解决的方法。

这个方法是:①接触死尸以后的第七天剃头;②第八天把斑鸠或鸽子带给祭司献为赎罪祭和燔祭;③在重新许愿的日子献上一岁的公羊为赎愆祭,在这天重新定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神就是这样宽恕人的软弱和局限,也喜悦赦免他们的过犯。神的这种爱和饶恕,给我们这些不能饶恕邻舍过犯的现代人很大的教训。

在这里我们看到上帝在任何时候和在生活的任何方面都是创始者。所以无论献给祂的是什么,都是基于祂预先的供应。我们诚实的献祭,是我们为回应上帝赐下祂的儿子而作的诚实献祭,是一种赞美和感恩。甚至我们对上帝的爱和彼此相爱,也是一种从上帝而来的恩赐。

三,满了离俗日子的拿细耳人应该献上的祭祀

拿细耳人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以后,来到会幕的门口,为的是在神面前和百姓面前告知许愿的日子满了。这时要献上燔祭、赎罪祭、平安祭和素祭等祭祀,以此省察自己在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中的不足,赎在不知不觉中有可能犯的罪,也感谢神使自己能完全还愿的恩典。剃去在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里没有剃去的头发,把头发焚烧在平安祭物的火上。拿细耳人通过这样的次序才能成为完全的自由人。以色列百姓就是这样,在任何事情的开始和结束都举行献祭仪式,以此过以神为中心的生活。我们应该继承这样的精神,在任何的事情上都应该承认神的主权,也应该领受神的引导。把自己奉献给神的拿细耳人,所追求的是无罪的生活,但也要献上赎罪祭,是因为所有的人在神面前都是罪人。“燔祭”是献祭的人为自己的奉献所献上的祭祀,说明虽然拿细耳人的义务结束了,但向神的奉献并没有结束。“平安祭”是向神献上的感谢祭,因为自己还了所许的愿。也是为了继续与神交通,才献上的祭。与神的交通应持续一生,因为只有神能给信徒提供生活的意义和动力。“素祭”是向神献上的感谢祭,感谢神保守生命,供应日用饮食的恩典。

结语

细耳人的愿是一个特别的愿,亦即是一个不可轻率而许的愿。我们假定这愿会维持一段特定的时间。拿细耳人的离俗有三个标记:戒绝清酒浓酒和用葡萄制成的食品;以色列人后来因着供拿细耳人饮酒而犯罪;不可挨近死尸;和不可剃头。头两项要求就像祭司供职时要遵守的律例。祭司不可饮酒,因为这会削弱他们在遵行和教导律法时的警觉性。大祭司甚至不可行近有死尸摆放的地方,即使自己的父母也不行;但一般的祭司则可以接近近亲的尸体。不剃头的要求,却是拿细耳人所独有的,因为那离俗归神的凭据是在他头上。拿细耳这个字,与希伯来文中这个字有关,它有两个含义,分别是许愿和冠冕。因此,这节的希伯来文是他的神之是在他的头上。这可能是要特意指出,长发是许愿的标记,它也像一个冠冕。倘若违背了所许的愿,他就须要付上赎价,重新再开始。当满了离俗的日子,他便要剃头,把离俗头上的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除了祭司之外,拿细耳人表达了离俗归主的最高形式。他是以色列人奉献给神的标记。律法清楚记明,所许的愿必须偿还。

对于现在读神学的我们来说,拿细耳人更是我们要追求的目标。因为完全奉献事奉神的重点,也是所有基督门徒的目标。愿我们都能更好的对拿细耳人有更深入的了解,明白如果更有效果的侍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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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1.《民数记》——信与不信的日志,陈锦友(著)
2.每日研经从书——《民数记注释》,里根斯(著),戴哲明(译)
3.《民数记》,胡意宜(著),李保罗(译)
4.生命更新解经系列——《忠心善仆:民数记》,威尔斯比(著)
5.《旧约圣经背景注释》,【美】华尔顿、麦修斯、夏瓦拉斯(著),李永明、许成德、黄枫皓(译)

(本文作者系90后基督徒,喜欢文字、音乐、做饭与思考人生。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爱神家园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