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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以西结书》中的责任与悔改

十八章作为《以西结书》的核心经文,向我们显明了神对于悔改得赦免与个人责任的关系,而这关系中也包含了恶人脱离罪恶的生活,承认他们应当为所做的恶事负责,或者相反。这两者我们该如何应对与教导仍然是现今教会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故此项研究的研究价值不可小觑。本文将从个人责任与悔改得救两大方面论述。

一,个人责任

1.了解群体中的个体

在以色列的传统中,神的教导都是在群体的背景下进行。以色列也是一群上帝的选民。个体在群体的背景下蒙召遵守诫命、律例、典章,一起生活、学习、敬拜。但到了以西结世代,先知提出个体的概念。以色列中有一句俗语: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这句俗语很好的显明当时人们的观念中对于厄运的解释:祖宗所做的,会影响他们的子孙。这不单单是当时祸患责任的威胁,也同样造成了悲观主义。所以,先知在此为我们做了详细的阐述,他说明这是我们个人的责任,引出群体中的个体。

2.个人责任的教导

先知在经文中的教导使我们看到:

(1)人若是公义,就必定存活。(5-9节)

(2)人若有一个为强盗的儿子,行恶事,父亲的义不能就他,儿子必因自己的罪而死。(10-13节)

(3)若父亲做恶事,儿子不照样做,儿子不因父亲的罪恶死亡,而要存活。至于父亲必因自己的罪而死。(14-18节)

这三个教导很详细地说明,人需要为自己所做的负责。义人行义得生,恶人行恶得死。为父的与为子的都应一视同仁,因为神对待人,是在于个人,父亲的罪既不必由子来承当,儿子的罪也不需由父来负责。每一个人都须自行向神负责。凡遵行律法的定要存活。可见存活是在耶和华面前得蒙保护,免除一切的危害。上帝不是让我们为别人行为负责的神,一个人必须为他自己所做的负责。对于当时被掳的以色列百姓来说,却是使人忧愁。这不是耶和华公义所允准的,各人只担当自己的罪,神追究的是目前的人心。神愿望恶人回转而义人始终信守。神是公正的,赏罚分明。被掳的百姓不能将所有的不幸都归咎于先祖,他们必须认清自己的身份与角色,他们必须转离自己的恶行,才会有真正的盼望与得赦。各人自行向审判之主负责,不必担当别人的罪愆,或为别人的罪行而受罚。所以,先知教导不可因此将他们自己的罪否认,一切都推诿在列祖身上。审判固然需追讨以色列人历代的罪孽,但也要查问今代他们的过犯。在另一方面,以色列人似乎陷在无助的情况中,感到无奈,他们祖先所作的孽,是现在他们后代应承受的后果,十分令人失望,甚至在无可救药的地步。其实不然,神是公义的主,祂的审判是公正的,祂必按他们各人所行的审判。如果没有犯罪,当然不必承担先祖的罪。如果自己犯罪,及时悔改,仍有可能蒙神赦免,不致于灭亡。

3.对现今的思考

现今的我们不也是如此吗?我们是多么需要回转在神的面前,用神的眼光看自己,明白自己的身份与责任。因信称义与因行称义是无法分开的。人若有信,必有好行为。神已应许了我们若悔改必的生,也教导我们行事为人要与所蒙召的恩相称。正确看待个人责任,可以使我们明白该如何依靠神来变得更加完全。虽然有时群体导向的伦理观会取代个人的道德责任,但绝非是贬低个人的行为道德。就像上帝要求群体中的敬拜,但从未忽略过个人在上帝面前要活的正直、敬虔。个体的行为和彼此相待上要对上帝负责的态度是人的精髓。人类是上帝特殊的被造物,上帝亲自回应、负责每个人的言行举止。因为我们是按照他们的形象与样式所造,我们所做的一切也要向神负责。

二,悔改得救

18章21-32节经文是具有福音性质的经文,将焦点集中在责任与悔改的关系上。每个人在自己的生活轨迹中,总是会有偏离,或义人偏离义路行恶,或恶人回转而行义,得到赦免。

1.先知的澄清

先知在此澄清了百姓们错误的误解。当时,被掳的百姓将它们的命运归咎于先前的世代。百姓们认为在他们之前有许多世代的罪恶,上帝却到如今才让审判临到他们的世代,是非常不公平、不公义。他们抗议自己被无辜的承受世上人的罪。然而以西结否定他们的前提。他们并不是无辜父母的无辜后代,他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完全的责任,他们的行为无疑是邪恶的,因此理应受到上帝的审判。他们必须面对自己的罪行与责任。

2.悔改得生

神赦罪的恩典体现在他应许:如果现在及时回头,切实悔改,离开原有的一切罪,他必存活,不至死亡。因为祂不再纪念,赦免、遗忘。这是多么恩慈。神关注人的福分,盼望恶人悔改。神不喜悦恶人死亡,因为神的心意是给予生命,不是毁坏生命。神恨恶的是罪而不是罪人。神只急切地盼待恶人回头离开罪行,因为人必要悔改,神才饶恕。神对人的期望不是死亡,而是生命。提摩太前书二章四节,神愿意万人得救。彼得后书三章九节,祂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所以神的公义不是在审判,乃在于救恩。。被掳的事不是神不公平,而是人不求公义。神的审判是公平的,根据这公平的原则,神必按各人所行的审判。他们都有罪孽,就必死亡,除非他们肯回头。他们一切的过犯已经足以使他们败亡。

败亡原意为绊倒,因为罪孽好似绊脚的石头,使他们跌倒,站立不住。这使人绊跌的罪好似网罗或陷阱,使他屡次失脚倾跌,,最后仍不免一死。

结语

十八章作为以西结书很重要的篇幅,带给我们很多宝贵的亮光。使我们看到福音的中心在上帝。我们需要承担自己的个人责任,也需要真正悔改在神的面前。纵然我们失败过,成为魔鬼的囚犯过,但我们当认定责任,之同样也是认识缺点的必须。悔改之前必须要有勇气,除非我们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否则我们就无法得到完全的自由。当我们才是承担责任时,我们才能了解那位我们必须对他负责的神,因为他所做的是全然公义的。每个时代会对上帝律法做出不同的道德回应。每个个体也都会有起伏。从公义转向邪恶必定会招致灾害。然而,当恶人回转离开所行的恶事,并在伦理道德上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活出悔改的生活,他们就必得到上帝的宽恕,救自己的生命免于死亡,因为神是爱每个人的神,愿意万人得救,不愿一个人沉沦。这也就是十八章中提到的福音。也让我们看到个人道德的抉择与生活习性生死的关系。

对于现今的我们,这样的教导同样适合。因为即使世代改变、人群改变、文化改变、习俗改变但神是永不改变的神。神所应许的不会更改。愿现今的我们,学习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真正悔改归于耶稣,在行为上以神的榜样,在世做光做盐、荣神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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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1.《旧约圣经注释》(下卷),纪博逊主编
2.《基督教旧约伦理学》,【英】莱特(著)
3.《旧约导论》,许鼎新(著)
4.《以西结书海角天涯创新机》
5.《 耶利米书注释》,唐佑之(著)

(本文作者系90后基督徒,喜欢文字、音乐、做饭与思考人生。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爱神家园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