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大洪水的永恒含义

凡地上各类的活物都从地上除灭了……只留下挪亚和那些与他同在方舟里的(创世记7:23)。

这次世界大洪水值得我们思考。在挪亚时代,在真实历史的某个时刻,地上所有人都被淹没了,除了方舟里的八个人。这是历史上最大的灾难,而且没有其他事件——海啸、地震、飓风或火山爆发——都没有。

这不是一个“自然”或正常的灾难。上帝亲自使洪水泛滥,是为了审判挪亚时代充满世界的罪恶。“神就对挪亚说:‘凡有血气的人,他的尽头已经来到我面前,因为地上满了他们的强暴,我要把他们和地一并毁灭’”(创世记6:13)。认识到洪水不仅是灾难,而且是审判,那就使得大洪水更加值得地思考了。洪水虽然很大,但那只是上帝对一切罪恶最后审判的影子。

有些人可能错误地认为,在这场洪水中,上帝只是暂时的审判。换句话说,这次审判使地上所有人为着自己的罪恶而毁灭,但身体毁灭并不意味着上帝是永恒地审判他们的灵魂。又或者说,一些人会说,“这实在是一个悲剧故事,但它确实没有提到永恒,因此并不适用于我现在的情况。”

然而,圣经并不这样看待这些审判事件!要留意当耶稣提及他再次降临以及末后审判时,他是如何看待大洪水和所多玛的灭亡的:

挪亚的日子怎样,人字的日子也要怎样。那时候的人又吃又喝,又嫁又娶,到挪亚进方舟的那日,洪水就来,把他们全都灭了。又好像罗得的日子,人又吃又喝,又买又卖,又耕种又盖造。到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6-30)。

当上帝以大洪水淹没整个世界,或将火与硫磺倾泻到整个城市时,我们不能这么认为:“哇,这真是对罪恶的严厉报应,但至少只是暂时的肉体毁灭。”不,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这种灾难性审判中的永恒含义,即每一个不通过耶稣基督顺服上帝的人都会受到最终审判。

这就是为什么犹大会在犹大书第7节明确写道,“又如所多玛。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也照他们一味的行淫,随从逆性的情欲,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

落在所多玛身上的那场肉体的、暂时的火,指向这样一个事实:那些遭受了这场毁灭的人,最终会遭受着永火的刑罚。

同样,彼得也将洪水和所多玛的审判,与魔鬼和一切不敬虔之人的永恒审判联系在一起:

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神也没有宽容上古的世代,曾叫洪水临到那不敬虔的世代,却保护了传义道的挪亚一家八口;又判定所多玛、蛾摩拉,将二城倾覆,焚烧成灰,作为后世不敬虔人的鉴戒。只搭救了那常为恶人淫行忧伤的义人罗得……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脱离试探,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彼得后书2:4-9)。

上帝在毁灭世界时拯救挪亚,在倾覆所多玛和蛾摩拉之时搭救罗得,正如使徒彼得所说的,是为了给后世不敬虔之人作鉴戒。神知道怎样搭救敬虔的人,也知道怎样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

彼得说,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因此以为你我仍能悖逆神,逃避神的审判,这是完全错误的。

我们一再被告知,在挪亚时代,当神的审判来临之时,那些悖逆的人没有一个能躲避神。想到地球上凡有气息的活物都在一天内死去,我们就大为震惊。但是,当我们惊恐地注视着那无法计量的洪水的残骸和大屠杀时,我们读到了这个珍贵的提醒:“只留下挪亚和那些与他同在方舟里的。”

我们想起这一重要福音真理:当上帝审判世界之时,唯一能拯救我们脱离上帝的就是上帝自己。

是上帝计划为罪审判世界;是上帝让挪亚造方舟;是上帝的恩典使得挪亚相信并造方舟;也是上帝牢牢地把门关上,使挪亚和他的家人免受他无法形容的审判。在末后的审判,耶稣自己也提醒我们,不会有什么不同。要么我们信靠神,在他儿子的方舟里得平安,要么因我们所犯的罪,承受神公义的愤怒。


原文刊登在justinhuffman.org,基督时报蒙允编译,原文链接可按此
翻译:Esther
编辑: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