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后如何处理人际关系(一)丨容易影响到人际关系的6个因素

神造人本是美好的,在伊甸园之时人与神的关系也是美好的。

人堕落后,罪进入了世界,人与神的关系隔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也掺杂了罪。人开始以罪人的样式与他人相处,这些罪里面便包括自私、争竞、嫉妒、诽谤等等。我们在伤害别人的同时,也在受到别人的伤害。

很多人将信仰当成人生里的救命稻草,似乎信仰后就能诸事顺意,求什么得什么,便是人际关系也会变得格外顺畅。事实上人与人的关系靠着我们自己去维持时,情感终将有限,只有人与神的关系和好时,人与人的关系才能来到和睦。

在《人际关系——神救赎的工厂》一书里,作者便提到,我们常活在一种矛盾的人际关系当中,一方面设限自我保护,另一方面又渴望拥有深度的关系。

书中列出以下几种问题,以便我们对照参考,是否现在正处在一种极具挑战性的人际关系当中:

●  你是否曾觉得被误解?
●  你是否曾因对方说的话感到受伤?
●  你是否曾觉得自己总是不被了解?
●  你是否曾有被背叛的感觉?
●  你是否曾努力化解彼此的误会?
●  你是否曾为了某个决定和对方产生歧见?
●  你是否曾憎恨对方?
●  即使两人的关系正常,你仍然感到寂寞?
●  对方是否令你感到失望?
●  你是否怀疑过对方的爱?
●  你是否怀疑过你自己的忠诚度?
●  你是否曾努力想要解决彼此的冲突?
●  你是否曾希望自己无需对对方付出、也无需服事对方?
●  你是否曾觉得对对方利用了?
●  是否曾有“早知当初……”的念头?

我们在完全逃脱罪的势力和辖制之前,我们在人际关系上也难以逃出罪的阴影和笼罩。

人是群居性的,没有哪个人能说离开了群体可以独自生活下去。人也需要他人的爱和温暖,当我们与人的关系出现问题时,我们会要想办法去和解、缓和。

但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一段关系出现问题时,即便我们再怎么努力,这段关系就是不能向着我们所希望的那样去发展。

所以在修复一段破碎的人际关系之前,我们先需要知道,影响人际关系的六个因素。我们也可以通过这六个方面来对照,我们在与人相处时,是否有这些东西在影响我们:

1,自私自利

我们会常想:这这件事对我有什么益处?什么是对我有利的?我交这个朋友,他能帮我做什么?为什么吵架了要我先去和解?

事实上神所希望看到的是,人与人的关系性里应该是以他人的利益为中心的,当我们自私自利时,显然这个想法和出发点已经违背了神的旨意。

2,自定法则

当我们自己的想法行在神的想法前面、我们用自己的法则来取代神的法则时,别人就成为了我们的“子民”,他们必须按照我们的想法来行做。这种自定的法则也会让他人受到我们的辖制,例如说:“如果你真的喜欢我,你会做这些来取悦我。”

3,倚靠自己

当我们不倚靠神的时候,我们会倚靠他人,或者是倚靠自己。还自以为这是独立的表现。神希望我们凡事倚靠祂,而不是出现任何事的时候,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要通过自己的方式去解决。

4,自以为义

我们会抬高自己所做的一切,感觉已经做到了很好,如同法利赛人那样,表面看上去亲和、友善、与人为乐等等,所以当我们没有收到对等的对待时会埋怨:“我为你做了那么多,你就是这样回报我的?”

我们需要去查看自己的内心,是否行为已经使我们开始膨胀,并且用严苛的方式对待他人?

5,自我满足

我们不能通过神来得着满足时,会寻找其它的东西来替代,例如用金钱、物质、工作等各方面。甚至我们会觉得,通过这些外在的东西也能维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事实上真正的满足在神那里,在神那里得着满足时,与人的关系才会更加健康。

6,自封为师

当我们转向自己,觉得倚靠自己的聪明和智慧能处理任何问题时,罪就已经在我们的心里了。当我们里面自私的爱取代了神的爱时,我们看待他人时要么是把他当成拦阻我们达成目的的障碍,要么就是达成目的时可以利用的工具。

神教导我们要“爱神”、“爱人”,当我们自私地通过自我行为手段来控制对方时,其实就是在干犯神的诫命。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应当是在人与神的关系性里面的,当我们心中开始以任何其它的东西来取代甚至超越神在我们心中的地位时,我们的关系就会出现问题。当我们将一段关系看得比神还重要时,这段关系也会受损。

这就是罪的定律,它使我们盲目地以为我们不需要神,只靠着自己也能维持任何关系。我们需要在神里面去建立关系,这样所有的关系才能因着信靠神而被神说塑造,成为健康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