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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民委发布“解决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难题措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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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河南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官网发布了名为《洛阳市民委(宗教局)采取措施积极解决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的通知,表示在“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之下,到目前为止,已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纳入管理50处,撤并15处,共制止非法建设活动6起。

以下为通知全文:

针对近年来滥建寺庙、借教敛财等现象突出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不断增多的问题,洛阳市民委(宗教局)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市民委(宗教局)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和乡镇(办事处),既有分工负责,又有统筹协调。同时,召开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团体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照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

二是全面普查,摸清底数。针对乱建寺庙和私设聚会点的现象,在2011年宗教调研和教职人员备案的基础上,要求再一次在各县(市、区)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为开展治理工作提供了详实数据。

三是疏堵结合,分类处理。在治理过程中,奔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工作。对爱国宗教团体组织掌控下的符合依法登记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对不符合登记条件但又确有现实需求的,纳入“以堂带点”管理,加强联系,防止流失和渗透。对于应予取缔的私设佛道教寺庙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尽可能采取撤并和“非宗教”的方式处理。

四是统一标识,明辨真伪。对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悬挂标识牌,为广大信教群众识别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性提供依据,从而维护宗教领域的正常秩序。

截止目前,共制止非法建设活动6起,查处外来人员非法传教4起,借教敛财行为3起;基督教私设点纳入管理50处,撤并1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