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教育厅回应女童背古兰经视频:禁止宗教活动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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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截图 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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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名为“甘肃可爱的背经小女孩”的视频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在这一时长为37秒的短视频中,一个头戴黑色头巾的不知名的小女孩,在很熟练地用自己的民族语言背诵古兰经,据称这段视频拍摄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的某一幼儿园。

有的网友认为,校园不应该成为传播宗教的地方,应禁止向18岁以下的青少年传播任何宗教和政治信息,并禁止未成年人以任何形式加入任何宗教及政治团体,因为他们还不成熟,没有分辨好坏的能力。

有的网友对此事感到愤怒的原因是出于对穆斯林极端组织的一种恐惧心里。

而有的网友则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教自由,这是《宪法》第三十六条赋予公民的权利,应该尊重他们的信仰传统,回族有自己的文字语言,有自己的传承,这是他们了解自己民族传承的方式。

昨天,甘肃省教育厅网站发布的一篇文章回应了该事件,并予以了“强烈谴责”,称这是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并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必须坚决予以制止,严禁各种宗教活动进校园。”

该文章进一步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宗教事务条例》第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8条规定,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即: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公民接受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得利用宗教妨碍义务教育的实施;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甘肃省教育厅最后强调,除经政府批准设立的宗教院校外,在各级各类学校中:

(l)不得进行宗教活动;

(2)不得开设宗教课或向学生传播宗教,不得组织学生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干扰、阻挠学校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科学文化教育;

(3)不得强迫、诱使学生信仰宗教,更不得在学校内从事任何发展教徒、成立宗教团体和组织的活动;

(4)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的教材不得有宣传宗教思想的内容;

(5)学生不得参加非法的宗教组织和宗教聚会活动;

(6)教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在教学中进行宗教宣传和带领学生参加宗教活动,严禁外籍教师在学校从事传播宗教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