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性,真是问题的出路吗?写在李银河女士公开与变性者同居之后

昨日下午,李银河女士在其新浪博客上发表文章,否定网传其为同性恋的说法,却又自曝与一位变性者同居17年的消息。这一新闻在那首《不一样又怎样》的MV之后,再次将同性话题推向舆论的浪尖,又将变性者这一话题置于公众的视线。然而,变性,真是问题的出路吗?

变性者,早些年在国内还是一个相当敏感的词汇。如今,也随着网络和各种宣传工具走进公众的视野之中。在医学上,变性者是指通过手术改变自己原本生理性别的人,又将想要改变自己生理性别的人都称为“易性者”。这类人在心理上否定自己生理上的性别,认为自己内在是异性,并希望周围人按其体验的性别接受自己。

然而,人真的可以按着自己的渴望来决定自己的性别吗?还是必须接受生下来就具有的性别呢?在当今世界最流行性的思潮中,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发现,越来越多的人是支持这一观点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决定自己的事情。若是说人的自由有什么约束的话,最多只能加上不能侵犯到别人的权利。

因此,就连美国圣公会那样的基督教团体,也向这种后现代思潮的典型表现妥协了。其实,在被这一新闻震惊之后,笔者第一个念头竟不是要呼吁人们保护传统家庭结构和婚姻本质,而是想到2012年7月初,美国圣公会公开宣布变性者也有成为教会牧者的权利,甚至可以被按立为神职人员。在这一点上,美国圣公会走得实在是太超前了。

但是,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们还需要知道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一个人可以拥有自己的自由,可以决定自己的生活,但是我们不能忘记一个前提,那就是不能违背上帝的旨意。不过,这一点在某些自称基督徒的人那里,已经变得无关紧要了;一个基督徒若不为自己和他人所犯的罪哀痛,他就并非真的基督徒。而对于那些并不了解基督教信仰的人们来讲,上帝对人类的诫命就更不必强调了。我们怎么能把我们心灵深处对信仰的持守,加诸于那些没有这一信仰的人群身上呢?

尽管如此,我们仍要说,我们清晰地知道,上帝在创造人类的时候是“造男造女”;是先造了亚当,又用亚当的肋骨造了夏娃,并未创造所谓的“第三性别”。上帝创造亚当夏娃之后,还曾对亚当说“要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这就说明,上帝所认可的婚姻,应当是一男一女的配合。

然而,人类并不是都愿意遵守上帝的安排。《罗马书》1章18-32节对这一情况有着非常清晰、细致且深刻的描述。人类故意不认识神,本当敬拜这位造物之主,却宁愿去敬拜偶像,其实从本质来讲,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心里的欲望,甚至走到“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的地步,不愿悔改而必然落在神的震怒之下,最终必将受到公义的审判。

我们若不愿意悔改归向神,我们的心若不愿意向着神的话语屈服,不愿意承认自己真的犯罪得罪了上帝,我们必然会向上帝提出种种要求,好像上帝的存在是为了满足我们的诉求似的。一旦不能满足我们的诉求,我们就将之视为虚无之物,甚至走到敌对上帝的一面。

人心的变化难以测透,若是没有圣灵的保护和带领,我们也难以想象我们自己终将走向何方。还好的是,基督徒有《圣经》作为最基本的行事准则,我们可以从中查看上帝的旨意,并将之视为圭臬。诚然,这种做法在非基督徒看来着实可笑;但是非基督徒却不得不承认的一点是,任何人都有其行事为人的准则,一个说自己没有这种准则的人,事实上是将自己当做这一准则的化身。将《圣经》视为这一准则,实为人类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选择,至少远远强于将自己的欲望当做准则。

将自己的欲望当做行事为人准则的人,提出任何观点都是可以预见的。不喜欢异性却被同性吸引的人,就会认为同性恋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只要不给别人带去麻烦。不喜欢自己性别的人,就会自然认为自己有改变性别的权力,只要不破坏他人的生活。再远一步则是,喜欢宠物的人,当然认为自己有权利跟宠物结婚,只要TA和它是“真心相爱”。当然,如果TA喜欢的是植物,又有什么理由拒绝TA们组建成“家庭”呢?只要TA们生活得幸福,又不破坏他人的正常生活,又有何不可呢?……

这类事情是不可能有尽头的。隐藏在人类内心深处的种种欲望,是永远也难以填满的,人类的幸福也不可能靠着追求这些得到真正的满足,人类的痛苦也不可能靠着这些得到真正的解决。若是可以,那真的是太好了,也真的是太容易了。

人类的痛苦在全世界各地都类似,东方人称“苦海无边”,西方人称“人生悲剧”,无论我们给人类再多的自由,也不可能让任何人在这种自由之中找到解决痛苦的办法。人类的痛苦从始祖亚当堕落之后,就从来没有一点点消停过。人类痛苦的根源并不在于压抑了自己的欲望,而在于对上帝的不信、不爱和不顺从。人类灵魂深处的痛苦来自于上帝对罪的公义审判,而这罪,就隐藏在每个人灵魂的深处。罪的问题若没有得到解决,即使我们可以过着表面光鲜亮丽的生活,即使我们可以享受爱情中的甜蜜,却也必然需要承受爱里面的痛苦和伤害。我们受到的最深层的伤害,很少是来自于敌人或陌生人,大多是来自于我们所爱的人。我们能伤害的,也往往是真心爱我们的人,尤其是那些深入骨髓的伤害,往往是跟深入骨髓的爱紧密相连的,有些时候甚至我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要彻底解决罪的问题,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耶稣基督的代赎。若是罪的问题还有其他任何方法,耶稣基督就不需要从全能的神变成普通的人,并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了。若是一个人愿意离开罪恶且相信耶稣的救恩,那他的罪就被耶稣代赎,就可以与以前那个犯罪的旧人告别,成为一个新造的人,与上帝和好,为上帝所接纳了。

变性,是人类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所做的一种尝试,这是人类的悲哀,就如同《约翰福音》4章所记载的那个撒玛利亚妇人,也曾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不停止地犯淫乱的罪,最终依然不能带给自己真正的满足。耶稣接纳了那位欲求不满的撒玛利亚妇人,因为她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且离开自己的错误,归向了耶稣基督;同样,今天任何人仍可以藉着耶稣基督,得到那真正能够满足我们心灵深处需要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