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到清末,不外乎八个字:“丧权辱国,割地赔款”。因为看着难过,所以不爱看不喜欢。所以很多事也总是含糊着,比如,清末清政府到底向列强赔款多少,实际支付又是多少?总是用“很多很多”来搪塞自己,难得狠下心来,咬牙统计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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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有个《广州条约》,英方撤离广州,大清国付“赎城费”600万银元,附加赔偿英商30万银元。
第一次鸦片战争战败,签订《南京条约》,赔偿英国鸦片600万银元,英商300万银元,军费1200万银元。共2100万银元。加上前面《广州条约》的630万,共2730万银元。简单点,按照一两白银折算1.5银元计算,第一次鸦片战争赔款约1800万两白银。19世纪中叶,大清朝每年财政岁入约在4000-5000万两白银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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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签订了《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清政府总计赔款1600万两白银。
1874年时,通过列强“调停”,中日签定了一份《北京专条》,付银子换取日本从台湾撤军,赔付日本50万两白银。1879年的中俄《伊犁条约》最终没有生效,生效的是1881年的《改定条约》:要求清政府赔偿沙俄900万卢布,约合白银500万两。
接下来是两个“大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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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海战,大清国完败,签定的《马关条约》要赔付2亿两白银的巨款。是当年大清国财政收入的3倍。这还没完,还有赎回辽东半岛的3000万两和每年请日本人“代守”威海卫的50万两。这么多银子肯定拿不出来,只好去借。借俄、法的是年息4厘;借英、德前后两次,前一次是年息5厘,后一次是年息4.5厘。
这里面还有个借款年限和还款周期的问题,实在是算不明白了。看个总数,到1938年时,民国政府有个统计:甲午战争赔款中国实际支付本息共6.7亿两。
还有一个就是1901年的《辛丑条约》,按条约规定,赔款总数高达4.5亿两(人均一两)。付不出来只好再借,分期偿还。根据测算,如果到1940年全部按条约及借款方案偿还,本息合计高达9.8亿两。还有各地的2000余万两地方赔款,总数超过骇人听闻的十亿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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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时局的变化,这笔款并未完全支付,主要是下面几个原因:
一是中国一战参战,成了协约国的同盟,“缓付”(最后未付)部分赔款,约3150万两;二是一战中与德奥宣战,也就终止赔付,终止部分约为7800多万两;三是十月革命推翻了沙俄,根据与苏联的协议,将近1.6亿两不用支付;四是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中国进入抗日战争时期,庚子赔款中对日剩余的7000万两支付。
诸项统计,止付部分约3亿多两,加上其他零星削减,至1938年实际停付庚子赔款时,中国共支付白银总额为6.5237亿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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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有一个比较难计算的,就是庚子退款,需要各种换算。但所有款项都是已经支付的,所以不在这里讨论了。
就这样已经算不过来了,说个看着就难受的大数: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到清末,由大清朝引发的对外赔款总额为17.6亿两,实际支付为13.35亿两。按清朝白银单位算,一斤有590克,合计是16两,那么1两相当于36.9克。按现在白银价格算一克白银是3.62元,换算成人民币是2350.97亿元。如果按拉平均大清朝每年财政收入7000万两计算,不吃不喝要还20多年。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堡垒,就在这银山银海的赔款中烟消云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