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历史中学习明辨:初夜权中的女性VS今日女性

今天有许多人借着对古代美好的描述而反对今天的生活,在他们的语言里,历史越往前越美好,越往后越是倒退。这种观点在中国一直是主流,就是古代书籍中那些把远古的尧舜禹作为古代圣贤,反而对时下贬斥有加。

针对这一观点,以顾颉刚为代表的学者在五四时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他们被称为古史辨派或者叫疑古派。他们通过对历史古籍的考察,发现越是靠近现代,很多神话人物越是丰富,由此得出结论,很多神话人物都是后期编造的。编造一个美好的过去,以否定现在的时代,这是典型的文人做法。

然而今天这种思想又开始流行,尤其是教会里,用过去否定今天,用历史否定当下。但是这种否定只是存在于理论和口号中,却没有历史根据。如果我们考察历史,就会发现,历史的进步并不是直线和缓慢的,而是跳跃的,今天的中国相对于两百年前就是一个跳跃和迸发。只有回到历史中,我们才会发现:历史是神主管的,因此一定会往更好的方向发展,会往神的国度的方向发展,即使出现短暂倒退,也无法阻止历史的潮流。

今天大都知道三从四德对旧社会女性的束缚,却不知道比三从四德更邪恶的初夜权对女性的折磨。

初夜权按照本来定义就是新婚女子或者未婚女子,由其丈夫之外的第三者破坏其处女膜的特权。后来引申为,强行与其它女子发生性关系的特权。

初夜权在远古时代,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仪式,在没有摆脱生存危机万物有灵的原始时代,女人的精血和处女之血都是污秽的象征,因此需要他人行使宗教仪式,以去除这污秽之物。但是到了文明时期,甚至十八世纪初夜权早已不再具备宗教仪式的洁净之意,而变成了对女性的占有和侵害。

在1996年获得奥斯卡最佳影像奖,由梅尔·吉布森主演的电影《勇敢的心》讲述的就是抗争地方贵族对自己妻子初夜权的故事。

其实初夜权,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可以任意强奸妇女的特权,因为是特权,所以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在电影《勇敢的心》中,英国王室通过给予地方贵族对领地女性的初夜权,来交换苏格兰地方贵族对王室的忠诚。而电影主角威廉·华莱士就是一个为了保护妻子而奋起反抗的平民。

在中国的元代,有着十个汉人养一个胡人的“十户长制”,这十户人家不但为这个胡人提供经济资源,这个胡人还享有这十户人家的女性的初夜权。

在甘肃北部地区有个规矩,男性成婚后第一夜其新婚妻子必须由其它男性陪床,新郎则睡床的另一头,夜间不论这个第三者怎样闹腾新娘,新郎不许干涉。这一陋习直到民国才被废除。

而在一百多年前的中国,初夜权在淮河流域的苏鲁地区尤其普遍。

苏北的初夜权多发生在主佃之间,据解放初期,政府一份调查报告,徐海地区(今徐州与连云港地区),地主下乡佃户们要献上妻女供其淫乐。据当时的《申报》记载,沭阳大地主顾七斤“垦良田七万有余亩,姬妾百。……此人好淫,远近妇人受其污者,莫点其数”。曹县朱庄大地主朱凯晨,有土地上千亩,任五方局团总,只要他看中的女性,皆为其淫乐;苏北宿迁的和尚多半有妻妾,因寺庙土地众多,因此和尚常常在佃户家寻花问柳,当地因此有谚语称“庙前庙后十八家,都是和尚丈人家”。

20世纪40年代中期,据苏北的土地改革工作调查称,苏北地主对佃户的妻女可以随意欺侮霸占,甚至在若干地区,比如宿迁北部还保留着初夜权,即佃户新结婚的妻子第一夜要让地主来睡,然后丈夫才可以与妻子同房。

上世纪40年代,担任沭阳农会会长的徐士善叙述说,有一次斗地主,晚上让他的佃户看管他,结果这个地主在夜里被佃户打死了,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地主当初把这个佃户的妻子给睡了。这个情节类似电影《勇敢的心》。

但是也许你会问,为什么佃户不反抗?因为当时的地方政权对初夜权一事是不管不问的,而对于没有土地或者土地极少的佃户和贫农来讲,在遇到家庭变故急需金钱救急的时候,他们会屈从地主对其妻女的淫乐,以此来交换救急资源。

1947年10月17日的《淮海报》曾登载了这样的故事:沭阳胡集北老单圩地主单旭东佃户某某,儿子大了要带媳妇,因没有钱,向地主商量。地主说:“不要愁,我替你想办法。但你要允许我一件事。”佃户问他什么事,他说:“你新儿媳带来,头一晚上我去,这你也赚便宜。你不允许,我只要想你儿媳,还能不给我吗?”佃户经过思考,没办法,答应了。地主借了三石小麦。”地主想要他儿媳妇,即使不借粮食,佃户也不能不允许,所以地主才说,我借了粮食给你,你把儿媳妇第一夜给我,这是你赚了便宜。可见当时在苏北地区的初夜权是十分普遍的现象。

即使在九十年代的苏北,初夜权的观念也偶尔会出现。在笔者的村庄,一位公公花钱为自己的残疾儿子买了一个外地女孩为妻,但是这位公公却把儿子骗到田里看庄稼,自己强奸了儿媳妇。

在今天的广西崇左市一代,当地新婚时都有一个必备的仪式,叫封眼仪式,就是新娘在前往新郎家完婚的途中,将所遇到的所有石狮子的眼睛用剪好的红纸封住。其起源就是来自对土司初夜权的反抗。因为当地土司拥有属地女性的初夜权,而封眼仪式,就是为了防止土司看到新娘而来的风俗。

在初夜权中,女性基本没有拒绝的权利,因为她们就像商品一样,是拿来与地主作交换的,地主拥有土地资源,佃农为了生存不得不拱手相让。

将今天的女性和初夜权中的女性对比,我们才会发现今天社会的进步!因此我们只有在历史中,才能学会明辨,才能看到历史的方向和上帝的大能。

本文所举例子皆出自以下论文,大家可以自行下载:
1、马俊亚 《近代苏鲁地区的初夜权:社会分层与人格异变》,《文史哲》2013年第1期(总第334期)
2、江南,《探秘初夜权》,《青春期健康》2013年第16期
3、杨丽云,《崇左“封眼”仪式》,《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6 年 10 月第33卷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