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论与基督论小札
效法基督

神论是所有宗教对话、对比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在这里我们需要回到圣经本身反思这个问题。即使在犹太人圣经中,对上帝的称呼也是很有规律的在变化,比如伊罗欣、耶和华、以利等等不同的称谓。并且其成为底本学说的依据之一。另外可以据此指出,古犹太人的上帝崇拜也是充满了萨满教的普遍形态。

如果以此来推演,在基督徒教与其他宗教文明形态的对话过程中,上帝称谓问题不应该成为一个核心障碍。比如现在流行英语对上帝的翻译God,其实就是借用异教神来命名的。这样,相比于儒家的上帝,God这个称谓恐怕要离谱更多了。而在中国,却因为这样的问题,天主教廷曾与中国分道扬镳。

当然,更核心的问题是神学本质问题。就是圣经的上帝与儒家的上帝是不是同一个上帝。在这样的认信就会引来争端。所以在荷兰第二次宗教改革时期的学院会(Collegiants)运动就反对信仰告白。而我们其实也可以看到,历史上所有的信经的颁布都是与教会分裂并行的。这就是神学学术的价值所在。学术就是可以探讨的,有商量余地的,不同观点的对话。

信仰告白一般带来的是排他主义。比如,当你告白圣经的上帝与儒家的上帝是同一个上帝时,就是对不是同一个上帝的告白的否定。所以不同人的神论是不同的。这也就是近现代宗派主义兴起的原因。不同宗派的神论是有区别的。更进一步,当一个人说不信神时,要搞明白他不信的是什么样的神;同样,当一个人说信神时,也要搞明白他信的是什么样的神。

对有些人来说,神就是心诚则灵的那位,能够给自己带来亨通的那位。对有些人说,神就是自己豢养的谶蛊,用来诅咒异议者。对有些人来说,神是这个世界的造物主,这个世界的精细运作就是上帝的自然法表现。对有些人说,神是历史发展的掌控者,人类的发展并不是漫无目的的。

与不同版本的神论类似,同样也存在着不同版本的基督论。

福音书对耶稣记载的不同家谱存在着张力。这些张力极容易让人对耶稣基督的存在性质产生幻影说。那就是,不同的人看到的、听到的是不同的耶稣基督。这个其实也容易理解,比如罗生门现象就是一种典型的代表。就是同一个事件,不同的见证人的表述是有差异的。每个见证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表述。放在福音书作者,就是不同的作者都是用自己的神学在表述耶稣基督。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一般的接受方法就是在不同的表述之间取最大公约数。这个最大公约数就是客观的耶稣基督。否则,耶稣基督就会被不同的作者肢解为一个个幻象。当然在这个里面也存在读者受众的的主观神学立场,有选择的接受福音书所记载的信息,比如有选择的接受神迹或接受神迹的诠释学方法,在不同的生平记述之间有选择的接受其中一个或一个诠释学方法,等等。这种接受的诠释学方法也是客观的现象。每个人都是从自己的主观立场去接受信息。

如果幻影说涉及的耶稣在世领域容易驳斥的话,还有一个更广阔的领域仍然存在着极大的挑战,就是耶稣降世之前和升天之后的肉身问题。巴特等人对这个问题有所诠释,他的立场基本是耶稣降世之前和升天之后,也同时具有神性和人性,但是其人性并不是说具有肉身。巴特的这种不具肉身的人性说是很难站得住脚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民众神学家的基督论可以找到比较好的解答。对于这些神学家来说,基督就是民众,民众就是基督;基督的临在一直通过民众在重演。从这个角度,耶稣降世之前和升天之后的基督的人性问题就容易理解了。所有受难的民众都是基督的临在。基督的肉身就是这些受难的民众,比如光州事件、二二八事件等受难的民众。这个路径在德语世界也有所表现,有人发现德语文学神学现象,比如在《青年维特的受难》中,歌德大量引用约翰福音文段,通过市民维特的殉情来映射耶稣基督的殉道。(这本书的标题中“受难(Leiden)”,在路德圣经中专指耶稣基督的受难。流行中文版本没有翻译出这个意境。)

既然圣经四福音给出的就是四个版本的耶稣基督,这种文本现象本身就体现出无数的民众重演的基督论。当然这个路径是跟拉丁传统的“人类堕落-耶稣基督救赎”的路径是不同的。民众神学的路径强调的是活出耶稣基督的样式。对于这两种路径的不同,可以这样表达:耶稣基督强调“成义(Justice)”,而保罗强调“称义(Justification)”。在法庭上一个犯罪的人却被法官宣判无罪释放,这就是称义。我们可以说这也是一种解放神学的版本。而问题的本质是,这个人被解放/释放之后的生命问题。如果说之前犯的罪可以一笔勾销,被解放之后要做的就是成义,不再犯罪。如果是“犯罪-称义”的循环,称义本身就成了放纵、绥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