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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国宗教院校信息公告

‍‍截至2016年7月,经国家宗教局批准恢复设立的宗教院校共86所,在校生约1万人。其中佛教院校36所,道教院校10所,伊斯兰教经学院10所,天主教院校9所,基督教院校21所。从各宗教院校毕业的学生已达4万多人,他们中不少人已经担任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的负责人。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院校设立办法》规定,全国性宗教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提出申请,经国家宗教局同意后可举办宗教院校。

‍‍为方便社会公众识别合法宗教院校,保护宗教院校的合法权益,现将经国家宗教局正式审批设立的宗教院校基本信息予以公布。今后将根据宗教院校变化情况,定期更新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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