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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八福”之二: 如何处理与上帝的关系?

一般而言,“福”字可以视为圣经的主题,首现于“神就赐福给这一切,说:‘滋生繁多,充满海中的水。雀鸟也要多生在地上’。”(创1:22)末后现于“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权柄能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 (启22:14)我们前后总共在594处的经文中遇见了“福”字,由此可见“福”字作为圣经的主题也是名符其实的。当然,这里的“福”,并不是我们通常以为的福禄寿,而是指拥有喜乐、快乐、属灵福气的意思。

主耶稣登山宝训的首论(太5:3-12)也是以“福”,来作为开头的,并且前后接连出现了9次之多。所以,我们通常称之为八福或九福。之所以称为“八福”,是由于有人通常把后面两个相近义的“福”合并为一,所以称为八福。八福不仅见于马太福音还出现于路加福音中,只是马太福音论述的更为清楚详细,路加福音的论述可以作为相互间的参考比对。

基本上来说,八福主要是在描述基督徒所应该或本就该具有的神圣属灵特质、品质品行等,这种特殊的品质应是基督徒身上流露的特有符号。下面对于八福,我们来一一的进行具体的分析学习。

哀恸之福——“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太5:4)

“哀恸”,在原文中是一个情感的表达,为极其伤心的哭泣,可直接译为因伤心而悲痛到极点。有人认为这个哀痛之福与前面的贫穷之福,是遥相呼应的,前者的福更倾向于理性,指人在理智上知道、承认灵命的缺乏;而后面的福,则是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所作的情感的反应,比如以赛亚在面对种种的背离而呼喊“祸哉,我灭亡了。”(赛6:5)

归纳而言,这个“哀恸的人有福了”,可以有几种解释:

第一,以关怀自己的角度来解释。指对于那些忧伤者,凡能忍受得住自己生命中最痛苦的事情,那么就有福了,因为风雨后必见彩虹,必会得着神的安慰。就如约伯所说:“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因此我厌恶自己,(“自己”或作“我的言语”)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42:5-6)

第二,以关怀别人的角度来解释。指凡为这个世界存在的忧愁和痛苦而极度忧伤的人,有福了,他们必会得着安慰。基督教是关心人的宗教,这个福份的意思乃是,凡是极度关心这世界的痛苦、忧虑和别人的需要的人,就有福了。这种心情,与使徒保罗说的相似:“我是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为我弟兄,我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罗9:2)

第三,以灵命的角度解释。指凡是为自己的罪和他自己的不配蒙恩,而感到忧伤的人有福了,这种人神必会给予安慰,因为经上也已经明说:“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 (彼前5:5)对于谦卑的人,没无论何时何境,神都不会轻看,必会给予适时的看顾安慰。

饥渴慕义之福——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太5:6)

“饥渴慕义”,指如饥似渴地羡慕,如同在极度饥饿想去填饱肚子的状态下,去追求合乎神公义的事情。显然可见,这个福是藉着“饥渴慕义”这个比喻词表达出来的,慕义是比喻的本体,饥渴是比方事物的喻体,此比喻的目的是要鼓励我们渴望公义,如同在极度饥饿的状态之下渴望食物一样。

我想反面教材中的财主,在阴间里面受痛苦时的乞求,可以把这种极度的渴望,形象表达出来,他乞求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16:24)财主为什么在阴间里请拉撒路帮忙?原因是“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他极其的需要水分的滋养,哪怕是“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也可以缓解自己这种极度饥渴的状态。

所以,这个福份实际上也在包含着一个挑战。实际上它在询问‘你对于良善的渴慕到了甚么程度?你是否也像饥饿的人需要食物,干渴濒死的人需要水,那样的需要良善吗?我们对良善的渴望,到底有多么强烈呢?实际上少年财主就是跌在了这个挑战之上,他明显爱慕金钱高于爱慕良善、公义,导致与主耶稣的救恩失之交臂。因此,主耶稣为他感慨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 (路18:24)

清心之福——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太5:8)

“清心的人”,通常指心里清洁的人,拥有纯一之心、不带任何不纯不良动机的人。从信仰的角度来看,清心的人心里没有残渣,除神之外,别无所求所慕:“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谁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也是单纯要神,专一地渴慕寻求神自己的人:“神阿,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诗73:25诗42:1)

因此“清心的人”,可视为在神面前动机纯正的人。在神面前,动机随时、完全纯正的人是有福的,他们必得见神,只有这种人才会得见神的面。我们可以藉着主耶稣最后一次进圣殿,所遇到四种动机不同的人学习这样的功课:

第一种人,祭司长。祭司长来讨教耶稣有关权柄的问题,实则是因他们心里不服耶稣的权柄,要挑战主耶稣的权柄,好让他当众出丑。(参可11:27-33)

第二种人,法利赛人。法利赛人和希律党讨教耶稣纳税的问题,是要试探主耶稣,因他们想将主耶稣推上政治的风口浪尖上,自己好坐收渔翁之利。(参可12:13-17)

第三种人,撒都该人。撒都该人讨教耶稣死人复活的问题,实则是因他们根本不信复活,想看玩笑并为难主耶稣。(参可12:18-27)

第四种人,文士。文士向主耶稣讨教什么是最大诫命的问题,是因他想借此彰显自己的博学,好在藉着主耶稣在众人面前得到赞赏。(参可12:28-34)

会发现,挑战主耶稣的的这些人个个都是能人,知识渊博、身份贵重,但动机不纯,爱出风头,甚至心理肮脏污秽,所以主耶稣对之并不待见。唯有那个一无所有的寡妇得见了神,因为她的动机纯正,是为了单单的仰望神。当时寡妇并没资格讨教主耶稣,只奉献了两个小钱,但耶稣却主动的赞扬她,原因是“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更多。因为他们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里头。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 (可12:43-44)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安徽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爱神家园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