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孝的重要——基督徒尽孝道系列之一

我们国家是一个重视孝道的国家,历史出现了许多尽孝道的案例,甚至《二十四孝》这种较为极端的尽孝案例,在现代仍然被倍加推崇。在文化层面,孝更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百善孝为先”的说法,为“仁之本”是一切伦理纲常的的核心,就如《论语》中所言:“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

孝在我们基督徒的心目中,也同样有着非常重要的分量,因为《圣经》中也极其重视对孝道的教导。单看“孝”字,在《圣经》就出现了13次之多,遍及新旧约圣经,涉及的要求有很多,基本上包括方方面面,如子女要尊敬父母、赡养父母等等。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直接要求子女要顺命、尊敬父母的经文,如“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弗6:1)

若要从圣经中寻找一处基督徒当尽孝道的经文,非十条诫命中的第五条莫属,从这条诫命中我们可以看见神对儿女应当尽孝的重视。第五条诫命中说到:“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埃 20:12)

子女应当孝敬父母的教导,被神放在十条诫命中,让人去遵行,我们至少可以从中看出其四个方面的意义和特点:

第一,其是律法必须要遵行。十条诫命在以色列人的律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一切律法的总纲,代表着当时摩西所颁布的律法为以色列人生活和信仰的最初准则,是必须要遵行的,若触犯,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就如《圣经》所言:“凡咒骂父母的,总要治死他;他咒骂了父母,他的罪要归到他身上(“罪”原文作“血”。本章同)。(利20:9)

第二,是第一条带着应许的诫命。子女当孝敬父母的诫命,是一条带着应许的诫命。里面清楚的说,神的儿女若孝敬父母,是会得着福分的,“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这显示出神对人尽孝道的重视程度,其它诫命中都没有应许,唯独这条带着应许,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第三,其位置放的极其巧妙。我们会发现孝敬父母的诫命,正好被放在了前四条人与神关系之后,后五条人与人关系之前,恰好位于人与神和人与人关系的中间,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这充分显示出孝敬父母在十诫中的重要性,被放在一切人与人关系之上,显示出它乃是一切人伦关系之首。

第四,敬畏上帝与孝敬父母同等重要。前面的四条诫命是要求人应当如何敬畏上帝,那么紧接着就是要求人应当孝敬父母,而且孝敬父母被放在诫命中,就是要告诉人一件事,即敬畏上帝的人,就应当孝敬父母,两者相辅相成;反过来,若不孝敬父母,即便那个人是敬畏上帝的人,其敬畏之心也是要被怀疑的,因为在地上的父母都不孝敬,何谈敬畏在天上的神呢?

而且,《箴言》的开篇中也说到:“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愚妄人藐视智慧和训诲。我儿,要听你父亲的训诲,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或译:“指教”);因为这要作你头上的华冠,你项上的金链。”(箴1:7-9 )圣经中将敬畏上帝和听从父亲、不可离弃母亲法则并列在一起,也在充分显示出上帝对人应当孝敬父母的高度重视。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就可以知道,不管是我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还是我们的信仰权威《圣经》,都极其重视子女对父母的尽孝。单从圣经来看,神把孝敬父母放在十条诫命中,与敬畏上帝平行,而且还带着蒙福的应许,无非就是在告诫我们基督徒要在地上尽孝道,爱护父母,孝敬父母,是当务之本。

与此同时,由于孝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数千年的发展,它已不单体现在对父母的孝敬层面,也对中国人的价值观、生活方式、甚至国家、社会的安定等各方面有着深远的影响。

这个层面的孝,已经超越了孝敬父母的层面,更是体现在爱国层面上,它有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定上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就如论语所言“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因此,我们基督徒要更应当注重孝在中国大地上的践行,这是我们爱国爱教、荣神益人的最佳表达方式之一。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安徽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爱神家园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